治療項目
眼科雷射治療

視網膜雷射光凝

全視網膜光凝(PRP)局部/格狀雷射光凝視網膜雷射治療

利用雷射能量破壞缺血的視網膜組織,以降低 VEGF 分泌、抑制病理性新生血管並預防威脅視力的併發症,是糖尿病視網膜病變與視網膜靜脈阻塞的重要基石治療。

視網膜雷射光凝已作為視網膜血管疾病治療超過 60 年,至今仍是糖尿病視網膜病變(DR)與視網膜靜脈阻塞(RVO)的標準治療之一。雷射能量被視網膜色素上皮吸收後,產生局部熱凝固效應,破壞灌流不良區域中的缺血感光細胞。透過降低這些區域的代謝耗氧量,可減少整體視網膜 VEGF 生成,進而抑制病理性新生血管,預防玻璃體出血與牽引性視網膜剝離等嚴重併發症。 主要分為三種形式:全視網膜光凝(PRP),主要用於增殖型糖尿病視網膜病變(PDR)或廣泛缺血型 RVO,通常分 2-3 次在周邊視網膜施打 1,500-2,000 個光斑,避開黃斑與視神經乳頭;局部光凝,用於直接處理未累及黃斑中心的糖尿病黃斑水腫中滲漏的微血管瘤;格狀光凝則是在水腫視網膜區域形成格狀光斑,但目前在黃斑水腫治療上多已被抗 VEGF 注射取代。 雖然抗 VEGF 注射已取代雷射成為黃斑水腫的主要治療,但 PRP 在控制 PDR 新生血管與預防災難性併發症方面仍無可取代。其成本較低、且無需反覆注射,在醫療資源有限的環境中特別重要,也是在完整視網膜治療策略中的關鍵補充工具。

15 mins – 45 mins時長
¥16,121.6 – ¥64,486.41費用

適合對象

視網膜雷射光凝適合您嗎?

適合的患者

  • 伴有新生血管、需接受 PRP 的增殖型糖尿病視網膜病變(PDR)
  • 具高風險特徵的重度非增殖型糖尿病視網膜病變(NPDR),可考慮預防性 PRP
  • 廣泛無灌流的缺血型中央或分支視網膜靜脈阻塞
  • 未累及黃斑中心、且有局部滲漏微血管瘤的糖尿病黃斑水腫(適合局部雷射)
  • 視網膜裂孔或格子樣變性,需預防性雷射封孔以避免視網膜剝離

可能不適合

  • 濃厚玻璃體出血遮蔽視網膜(需先玻璃體切除清除介質)
  • 明顯角膜或晶體混濁,導致雷射無法有效到達視網膜
  • 累及黃斑中心的糖尿病黃斑水腫(首選抗 VEGF 注射,雷射可能損傷中心凹)
  • 已形成視網膜剝離(剝離的視網膜無法有效接受雷射,需手術復位)
  • 治療過程中無法配合固視的患者

分步流程

視網膜雷射光凝如何進行

視網膜雷射光凝 process
01

散瞳與麻醉

先以複方托品醯胺充分散瞳(約 30 分鐘),再點表面麻醉藥水。若為 PRP,因施打點數多、刺激較強,必要時可加做球周麻醉以減輕不適。

02

置放接觸鏡

於角膜表面放置雷射接觸鏡(如 Mainster 廣角鏡或 Volk QuadrAspheric),並搭配甲基纖維素耦合液,以獲得清晰眼底視野並聚焦雷射光束。

03

設定雷射參數

常用 532 nm 綠光或 577 nm 黃光雷射。參數通常為:光斑大小 200-500 μm、曝光時間 0.1-0.2 秒,功率調整至產生輕度灰白反應(II 級灼傷),避免過度凝固。

04

施打雷射

醫師透過裂隙燈雷射系統依序在目標區施打光斑。PRP 光斑需由後極部邊緣均勻分布至周邊視網膜,嚴格避開中心凹與視神經乳頭;局部雷射則精準瞄準滲漏的微血管瘤。每次療程約 15-45 分鐘。

05

治療後評估與離院

移除接觸鏡並沖洗眼表,接著檢查眼壓(偶爾會出現暫時性升高)。由於散瞳尚未恢復,視力會暫時模糊,通常需等待 30-60 分鐘待瞳孔部分恢復後再離開。

PRP 通常分 2-3 次完成(每次間隔 1-2 週),以避免單次大量光斑導致黃斑水腫加劇。局部/格狀雷射多可一次完成,若 3 個月後 FFA 顯示仍有持續滲漏,則可考慮補充治療。

費用資訊

視網膜雷射光凝的費用預估

預估價格範圍

¥16,121.6 – ¥64,486.41

包含內容

三甲公立醫院國際醫療部:局部/格狀光凝每次約 ¥3,500-6,000;全視網膜光凝(PRP)每次約 ¥5,000-8,000,完整療程(2-3 次)約 ¥10,000-18,000。高端私立眼科中心:PRP 每次約 ¥8,000-14,000,通常包含完整術前 FFA、OCT 評估、客製化雷射參數與術後追蹤管理。

就診前

需要準備什麼

所需檢查與檢驗

如果您已有最近且有效的檢查結果,請攜帶報告。如果沒有,通常也可以在中國於治療前完成這些檢查。

眼底螢光血管攝影(FFA):描繪無灌流區、新生血管與滲漏點

黃斑 OCT:量化黃斑水腫類型與嚴重程度

彩色眼底攝影:記錄基線病灶範圍

最佳矯正視力

眼壓測量

血糖與糖化血紅素 HbA1c(評估糖尿病患者全身控制狀況)

需攜帶的文件與材料

必須攜帶

近期 FFA 與 OCT 報告

糖尿病診斷與血糖控制紀錄(HbA1c)

目前全身用藥清單

護照與有效簽證

治療後

恢復與追蹤

01

散瞳後數小時內會有視力模糊與畏光,治療當天不可自行開車

02

PRP 後 1-2 天內出現輕微眼痠或壓迫感很常見,必要時可口服止痛藥

03

PRP 後可能出現部分周邊視野縮小,這是為了保護更重要的中心黃斑視力所作的取捨

04

PRP 後夜間視力可能略為下降,這屬已知治療效應

05

對延緩糖尿病視網膜病變惡化而言,嚴格控制血糖與血壓和雷射治療同樣重要

追蹤安排

每次雷射後 1-2 個月安排 FFA 與 OCT 複查,以評估新生血管消退情況並判斷是否需要追加治療;穩定患者通常每 3-6 個月追蹤一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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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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